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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电台安全管理制度
 
  1 、外语教学电台由陕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语言语音教学中心直接管理。语言中心全面负责外语教学电台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外语教学电台工作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安全保卫意识,切实做好电台的安全工作,保证外语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3 、严格控制节目播放内容。外语教学节目制作、内容选择必须由专人负责,对节目来源及节目质量制作严格把关,严禁播放无关内容和不健康内容,及时做好节目内容的监听工作。 
 
  4 、外语教学电台设备及各类物品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核对帐目,谨防设备遗失。电台设备及各类设施不得随意搬动,未经同意不准带出室外。 
 
  5 、严格外语教学电台各类电器的用电安全管理,电台用电设备系统耍定期检查。严禁超负荷用电,乱接乱拉电线、私接电源和其他设备。严禁在室内使用电炉、电热器等大功率用电器。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6 、外来人员、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便进入外语教学电台,严禁非工作人员接触电台设备。 

  7 、外语教学电台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新,管理人员要熟练掌握使用方法。电台设备须摆放整齐,周围严禁堆放杂物,经常保持过道及安全出入口的畅通。 
 
  8 、外语教学电台室的钥匙专人专用,严禁随意配制和外借。如有遗失,必须及时上报更换门锁,做好防备工作。 
 
  9 、电台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关好门、窗、水、电,开启防盗系统。 
 
  10 、如有意外事故发生,必须及时补救,并尽快与校保卫部门、设备管理部门联系处理。 
 
语言语音教学中心
2006年3月